来源:中国民间故事网  作者:丹尼尔·笛福


我得承认,当我见他朝我这边跑来时,着实吃惊不小;因为我认为,那些野人必然全部出动来追赶他。这时,我看到,我梦境中的一部分开始实现了:那个野人必然会在我城堡外的树丛中躲起来。可是,梦境中的其余部分我可不敢相信——也就是那些野人不会来追他,也不会发现他躲在树丛里。我仍旧站在原地,一动也不动。后来,我发现追他的只有三个人,胆子就大一点了。尤其是我发现那个野人跑得比追他的三个人快得多,而且把他们愈甩愈远了。只要他能再跑上半小时,就可完全摆脱他们了。这不由使我勇气倍增。

在他们和我的城堡之间,有一条小河。这条小河,我在本书的开头部分曾多次提到过;我把破船上的东西运下来的时候,就是进入小河后搬上岸的。我看得很清楚,那逃跑的野人必须游过小河,否则就一定会被他们在河边抓祝这时正值涨潮,那逃跑的野人一到河边,就毫不犹豫纵身跳下河去,只划了三十来下便游过了河。他一爬上岸,又迅速向前狂奔。后面追他的那三个野人到了河边。其中只有两个会游水,另一个却不会,只好站在河边,看其他两个游过河去。又过了一会,他一个人就悄悄回去了。这实在救了他一命。

我注意到,那两个会游水的野人游得比那逃跑的野人慢多了;他们至少花了一倍的时间才游过了河。这时候,我脑子里突然产生一个强烈的、不可抗拒的欲|望:我要找个仆人,现在正是时候;说不定我还能找到一个侣伴,一个帮手哩。这明明是上天召唤我救救这个可怜虫的命呢!我立即跑下梯子,拿起我的两支槍——前面我已提到,这两支槍就放在梯子脚下。然后,又迅速爬上梯子,翻过山顶,向海边跑去。我抄了一条近路,跑下山去,插身在追踪者和逃跑者之间。我向那逃跑的野人大声呼唤。他回头望了望,起初仿佛对我也很害怕,其程度不亚于害怕追赶他的野人。但我用手势召唤他过来,同时慢慢向后面追上来的两个野人迎上去。等他俩走近时,我一下子冲到前面的一个野人跟前,用槍杆子把他打倒在地。我不想开槍,怕槍声让其余的野人听见。其实距离这么远,槍声是很难听到的;即使隐隐约约听到了,他们也看不见硝烟,所以肯定会弄不清是怎么回事。第一个野人被我打倒之后,同他一起追来的那个野人就停住了脚步,仿佛吓住了。于是我又急步向他迎上去。当我快走近他时,见他手里拿起弓箭,准备拉弓向我放箭。我不得不先向他开槍,一槍就把他打死了。那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住了脚步。这可怜的家伙虽然亲眼见到他的两个敌人都已经倒下,并且在他看来已必死无疑,但却给我的槍声和火光吓坏了。他站在那里,呆若木鸡,既不进也不退,看样子他很想逃跑而不敢走近我。

我向他大声招呼,做手势叫他过来。他明白了我的意思,向前走几步停停,又走几步又停停。这时,我看到他站在那里,混身发抖。他以为自己成了我的俘虏,也将像他的两个敌人那样被杀死。我又向他招招手,叫他靠近我,并做出种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。他这才慢慢向前走,每走一二十步便跪一下,好像是感谢我救了他的命。我向他微笑,作出和蔼可亲的样子,并一再用手招呼他,叫他再靠近一点。最后,他走到我跟前,再次跪下,吻着地面,又把头贴在地上,把我的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,好像在宣誓愿终身做我的奴隶。我把他扶起来,对他十分和气,并千方百计叫他不要害怕。但事情还没有完。我发现我用槍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。他刚才是给我打昏了,现在正苏醒过来。我向他指了指那个野人,表示他还没有死。他看了之后,就叽哩咕噜向我说了几句话。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,可对我来说听起来特别悦耳,因为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别人和我说话,以前我最多也只能听到自己自言自语的声音。当然,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。那被打倒的野人已完全清醒,并从地上坐了起来。

我发现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点害怕的样子,便举起另一支槍准备射击。这时,我那野人(我现在就这样叫他了)做了个手势,要我把挂在腰间的那把没鞘的刀借给他。于是我把刀给了他。他一拿到刀,就奔向他的敌人,手起刀落,一下子砍下了那个野人的头,其动作干脆利落,胜过德国刽子手。这使我大为惊讶,因为,我完全可以相信,这个人在此之前,除了他们自己的木刀外,一生中从未见过一把真正的刀。但现在看来,他们的木头刀也又快又锋利,砍头杀人照样一刀就能让人头落地。后来我了解到,事实也正是如此。他们的刀是用很硬的木头做成的,做得又沉重又锋利。再说我那野人砍下了敌人的头,带着胜利的笑声回到我跟前。他先把刀还给了我,然后做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手势,把他砍下来的野人头放在我脚下。

但是,最使他感到惊讶的,是我怎么能从这么远的距离把另一个野人打死。他用手指了指那个野人的尸体,做着手势要我让他过去看看。我也打着手势,竭力让他懂得我同意他过去。他走到那死人身边,简直惊呆了。他两眼直瞪瞪地看着死人,然后又把尸体翻来翻去,想看个究竟。他看了看槍眼,子弹正好打中那野人的胸部,在那里穿了个洞,但血流得不多,因为中弹后人马上死了,血就流到体内去了。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回到我跟前,我就叫他跟我离开这地方。我用手势告诉他,后面可能有更多的敌人追上来。

他懂了我的意思后,就用手势表示要把两个尸体用沙土埋起来,这样追上来的野人就不会发现踪迹。我打手势叫他照办。他马上干起来,不到一会儿功夫,就用双手在沙土上创了一个坑,刚好埋一个野人。他把尸体拖了进去,用沙土盖好。接着又如法泡制,埋了第二个野人的尸体。我估计,他总共只花了一刻钟,就把两具尸体埋好了。然后,我叫他跟我一起离开这儿。我没有把他带到城堡去,而是带到岛那头的洞穴里去。我这样做是有意不让自己的梦境应验,因为在梦里,他是跑到城堡外面的树丛中躲起来的。

到了洞里,我给他吃了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,又给了他点水喝。因为我见他跑了半天,已经饥渴不堪了。他吃喝完毕后,我又指了指一个地方,做着手势叫他躺下来睡一觉。那儿铺了一堆干草,上面还有一条毯子,我自己有时也在上面睡觉。于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倒下去就呼呼睡着了。

这个野人生得眉清目秀,非常英浚他身材修短合宜,四肢挺直又结实,但并不显得粗壮。他个子很高,身体健康,年纪看来约二十六岁。他五官端正,面目一点也不狰狞可憎,脸上有一种男子汉的英勇气概,又具有欧洲人那种和蔼可亲的样子,这种温柔亲切的样子在他微笑的时候表现得更为明显。

他的头发又黑又长,但不像羊毛似地卷着;他的前额又高又大,目光锐利而又活泼。他的皮肤不怎么黑,略带棕色*,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亚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肤色*那样黄金褐色*的,令人生厌,而是一种深茶青色*的,油光乌亮,令人爽心悦目,劫难以用言语形容。他的脸圆圆胖胖的,鼻子却很小,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样扁;他的嘴形长得也很好看,嘴唇薄薄的,牙齿又平又白,白得如同象牙。他并没有睡得死死的,实际上只打了半小时的盹就醒来了。他一醒来就跑到洞外来找我,因为当时我正在挤羊奶,我的羊圈就在附近。他一见到我,立刻向我奔来,爬在地上,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古怪的姿势,表示他臣服感激之心。最后,他又把头放在地上,靠近我的脚边,然后又像上次那样,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,这样做之后,又向我作出各种姿势,表示顺从降服,愿终身做我的奴隶,为我效劳。他的这些意思我都明白了。我告诉他,我对他非常满意。不久,我就开始和他谈话,并教他和我谈话。首先,我告诉他,他的名字叫 "星期五",这是我救他命的一天,这样取名是为了纪念这一天。我教他说"主人",并告诉他这是我的名字。我还教他说"是"和"不是",并告诉他这两个词的意思。我拿出一个瓦罐,盛了一些羊奶给他。我先喝给他看,并把面包浸在羊奶里吃给他看。然后,我给了他一块面包,叫他学我的样子吃。他马上照办了,并向我做手势,表示很好吃。

晚上,我和他一起在地洞里睡了一夜。天一亮,我就叫他跟我一起出去,并告诉他,我要给他一些衣服穿。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后,显得很高兴,因为他一直光着身子,一丝不挂。当我们走过他埋下两个尸体的地方时,他就把那地方指给我看,并告诉我他所做的记号。他向我做着手势,表示要把尸体掘出来吃掉!对此,我表示十分生气,我向他表明,对人吃人这种残忍的行为我深恶痛绝。我做出一想到这种罪恶勾当就要呕吐的样子。然后,我向他招手,叫他马上走开。他立即十分驯服地跟着我走了。我把他带到那小山顶上,看看他的敌人有没有走。我拿出望远镜,一眼就看到了他们昨天聚集的地方。但那些野人和独木舟都不见了。显然他们上船走了,并且把他们的两个同伴丢在岛上,连找都没有找他们。

我对这一发现并不感到满足。现在,我勇气倍增,好奇心也随之增大。因此,我带了我的奴隶星期五,准备到那边看个究竟。我给了他一把刀,让他拿在手里,他自己又把弓箭背在背上——我已经了解到,他是一个出色*的弓箭手。另外,我还叫他给我背一支槍,而我自己则背了两支槍。这样武装好之后,我们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过的地方出发了,因为我很想获得有关那些野人充分的情报。一到那里,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起惨绝人寰的景象,我血管里的血不由得都冰冷了,连心脏也停止了跳动。那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,至少对我而言实在惨不忍睹,可是对星期五来说,根本不当一回事。那儿遍地都是死人骨头和人肉,鲜血染红了土地;那大片大片的人肉,有的吃了一半,有的砍烂了,有的烧焦了,东一块西一块的,一片狼藉。总之,到处都是他们战胜敌人之后举行人肉宴的痕迹。我看到一共有三个骷髅,五只人手,三四根腿骨和脚骨,还有不少人体的其他部分。星期五用手势告诉我,他们一共带来了四个俘虏来这儿举行人肉宴,三个已经吃掉了。他是第四个。说到这里,他还指了指自己。他又告诉我,那些野人与他们的部族的新王发生了一次激烈的战争,而他自己是新王的臣员。他们这一边也抓了大批俘虏;这些俘虏被带到不同的地方杀掉吃了,就像那些野人把他们带到这儿杀了吃掉一样。

我让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髅、人骨和人肉以及那些野人吃剩下来的东西收集在一起,堆成一堆,然后点上火把它们通通烧成灰烬。我发现星期五对那些人肉仍垂涎欲滴,不改他吃人的天性*。但我明显地表现出对吃人肉的事极端憎恶,不要说看到这种事,甚至连想都不愿想。我还设法让他明白,如果他敢再吃一口人肉,我就把他杀了,这才使他不敢有所表示。

办完这件事后,我们就回到城堡里去了。一到那里,我就开始为星期五的穿着忙碌起来。首先,我给了他一条麻纱短裤。这条短裤是我从那条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里找出来的。这件事我前面已提到过了。短裤略改一下,刚刚合他的身。然后,我又用羊皮给他做了件背心。我尽我所能缝制这件背心。应该说,我现在的裁缝手艺已相当不错了。另外,我又给了他一顶兔皮帽子,戴起来挺方便,样子也很时髦。现在,他的这身穿戴也还过得去了。他看到自己和主人几乎穿得一样好,心里十分高兴。说句实话,开始他刚穿上这些衣服时,深感行动不便;不但裤子穿起来感到很别扭,而且,背心的袖筒磨痛了他的肩膀和胳肢窝。后来我把那使他难受的地方略微放宽了一些,再加上对穿衣服也感到慢慢习惯了,他就喜欢上他的衣着了。

回到家里第二天,我就考虑怎样安置星期五的问题。我又要让他住得好,又要保证自己绝对安全。为此,我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,给他搭了一个小小的帐篷,也就是说,这小帐篷搭在内墙之外,外墙之内。在内墙上本来就有一个入口通进山洞。因此,我在入口处做了个门柜和一扇木板门。门是从里面开的。一到晚上,我就把门从里面闩上,同时把梯子也收了进来。这样,如果星期五想通过内墙来到我身边,就必然会弄出许多声响,也就一定会把我惊醒。因为我在内墙和岩壁之间用长木条作椽子搭了一个屋顶,把我的帐篷完全遮盖了起来。椽子上又横搭了许多小木条,上面盖了一层厚厚的、像芦苇一样结实的稻草。在我用梯子爬进爬出的地方,又装了一个后门。从外面把门打开,是绝对不可能的,这样做,活门就会自动落下来,从而发出很大的声响。此外,我每夜都把武器放在身边,以备不时之需。

其实,对星期五,我根本用不着采取任何防范措施。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有像星期五这样忠诚老实、听话可爱的仆人。他没有脾气,性*格开朗,不怀鬼胎,对我又顺从又热心。

他对我的感情,就像孩子对父亲的感情,一往情深。我可以说,无论何时何地,他都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我。后来,他的许多表现都证明了这一点,并使我对此毫不怀疑。因此,我深信,对他我根本不用防备。

这不由得使我经常想到,上帝对世事的安排,自有其天意,在其对自己所创造的万物的治理中,一方面他剥夺了世界上许多生物的才干和良知,另一方面,他照样赋予他们与我们文明人同样的能力,同样的理性*,同样的感情,同样的善心和责任感,也赋予他们同样的嫉恶如仇的心理;他们与我们一样知道感恩图报,诚恳待人,忠贞不渝,相互为善。而且,当上帝给他们机会表现这些才干和良知时,他们和我们一样,立即把上帝赋予他们的才干和良知发挥出来做各种好事,甚至可以说比我们自己发挥得更充分。对此,我不能不感到惊讶。同时,想到这些,我又感到有些悲哀,因为许多事实证明,我们文明人在发挥这些才干和良知方面,反而显得非常卑劣。尽管我们不仅有能力,而且,我们受到上帝的教诲,上帝的圣灵和上帝的语言的启示,这使我们能有更深刻的认识。同时,我也感到奇怪,为什么上帝不给这成千上百万的生灵以同样的教诲和启示,使他们懂得赎罪的道理。我觉得,如果我以这可怜的野人作为判断的依据,那么,他们实在能比我们文明人做得更好。

关于这些问题,我有时甚至会想过头,以至冒犯了上帝的统治权,认为他对世事的安排欠公正,因为他把他的教诲赐予了一部分人,而不赐予另一部分人,但却又要这两部分人负起同样的义务。但我终于打消了这种想法,并得出了以下的结论:第一,我们不知道上帝根据什么神意和律法来给这些人定罪。上帝既然是神,他必然是无限神圣,无限公正的。假如上帝作出判决,不把他的教诲赐给这些人,那一定是因为他们违反了上帝的教诲,也就是违反了《圣经》上所说的他们自己的律法;而上帝的判决,也是以他们的良心所承认的法则为标准的,虽然这些法则所依据的原则还没有被我们了解。第二,上帝就像陶匠,我们都是陶匠手里的陶土;没有一样陶器可以对陶匠说:"你为什么把我做成这个样子?"现在再来谈谈我的新伙伴吧。我对他非常满意,并决定教会他做各种各样的事情,使他成为我有用的助手,特别是要教会他说英语,并听懂我说的话。他非常善于学习,尤其是学习时总是兴致勃勃,勤勤恳恳;每当他听懂了我的话,或是我听懂了他的话,他就欢天喜地,十分高兴。因此,与他谈话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乐事。现在,我生活变得顺心多了。

我甚至对自己说,只要不再碰到那批食人生番,哪怕永远不离开这个地方,我也不在乎。

回到城堡两三天之后,我觉得应该戒掉星期五那种可怕的吃相,尤其是要戒掉他吃人的习惯。为此,我想应该让他尝尝别的肉类的味道。所以,一天早晨,我带他到树林里去。

我原来想从自己的羊圈里选一只小羊,把它杀了带回家煮了吃。可是,走到半路上,我发现有一只母羊躺在树荫下,身边还有两只小羊坐在那儿。我一把扯住星期五,并对他说:"站住别动。"同时打手势,叫他不要动。接着我举起槍,开槍打死了一只小羊。可怜的星期五上次曾看到我用槍打死了他的敌人,但当时他站在远处,弄不清是怎么回事,也想象不出我是怎样把他的敌人打死的。可这一次他看到我开槍,着实吃惊不少;他浑身颤抖,简直吓呆了,差一点瘫倒在地上。

他既没有去看我开槍射击的那只小羊,也没有看到我已把小羊打死了,只顾扯开他自己的背心,在身上摸来摸去,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。原来他以为我要杀死他。他跑到我跟前,扑通一声跪下来抱住我的双腿,嘴里叽哩咕噜说了不少话,我都不懂。但我不难明白他的意思,那就是求我不要杀他。

我马上想出办法使他相信,我决不会伤害他。我一面用手把他从地上扶起来,一面哈哈大笑,并用手指着那打死的小羊,叫他跑过去把它带回来。他马上跑过去了。他在那里查看小山羊是怎样被打死的,并感到百思不得其解。这时我趁此机会重新把槍装上了子弹。不久,我看见一只大鸟,样子像一只苍鹰,正落在我射程内的一棵树上。为了让星期五稍稍明白我是怎样开槍的,就叫他来到我跟前。我用手指了指那只鸟——现在我看清了,其实那是一只鹦鹉,而我原先把它当作苍鹰了。我刚才说了,我用手指了指那只鹦鹉,又指了指自己的槍和鹦鹉身子底下的地方,意思是说,我要开槍把那只鸟打下来。于是,我开了槍了,并叫他仔细看好。他立即看到那鹦鹉掉了下来。他再次吓得站在那里呆住了,尽管我事先已把事情给他交待清楚了。尤其使他感到惊讶的是,他没有看到我事先把弹药装到槍里去,因此就以为槍里一定有什么神奇的致命的东西,可以把人哪,鸟哪,野兽哪,以及远远近近的任何生物都杀死。他这种惊讶好久好久都不能消失。我相信,如果我让他这样下去,他一定会把我和我的槍当神一样来崇拜呢!至于那支槍,事后好几天,他连碰都不敢碰它,还经常一个人唠唠叨叨地跟它说话谈天,仿佛槍会回答他似的。后来我才从他口里知道,他是在祈求那支槍不要杀害他。

当时,我等他的惊讶心情略微平静下来之后,就用手指了指那只鸟掉下去的地方,叫他跑过去把鸟取来。于是他去了好半天才回来。原来那只鹦鹉还没有一下子死掉,落下来之后,又拍着翅膀挣扎了一阵子,扑腾到别处去了。可是星期五还是把它找到了,并取来给了我。我见他对我的槍感到神秘莫测,就趁他去取鸟的机会重新装上弹药,并不让他看见我是怎样装弹药的,以便碰到任何其他目标时可以随时开槍。可是,后来没有碰到任何可以值得开槍的目标,就只把那只小羊带回了家。当晚我就把它剥皮,把肉切好。我本来就有一只专门煮肉的罐子,就把一部分肉放到里面煮起来,做成了鲜美的羊肉汤。我先吃了一点,然后也给了点他吃。他吃了之后,感到非常高兴,并表示很喜欢吃。但最使他感到奇怪的是,他看到我在肉和肉汤里放盐。他向我做手势,表示盐不好吃。他把一点盐放在嘴里,做出作呕的样子,呸呸地吐了一阵子,又赶紧用清水嗽了嗽口。我也拿了一块没有放盐的肉放在嘴里,也假装呸呸地吐了一阵子,表示没有盐肉就吃不下去,正像他有盐吃不下去一样。但这没有用。他就是不喜欢在肉里或汤里放盐。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,他也只是放很少一点盐。

吃过煮羊肉和羊肉汤之后,我决定第二天请他吃烤羊肉。

我按照英国的烤法,在火的两边各插一根有叉的木竿,上面再搭上一根横竿,再用绳子把肉吊在横竿上,让它不断转动。

星期五对我这种烤肉方法十分惊异。但当他尝了烤羊肉的味道后,用各种方法告诉我他是多么爱吃这种味道;我当然不可能不了解他的意思。最后,他告诉我,他从此之后再也不吃人肉了。听到他讲这句话,我感到非常高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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